阿克陶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阿克陶县白山路5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722315 联系人:马林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财政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阿克陶县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和标准管理;监管财政票据。
(五)认真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阿克陶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六)负责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申请、收支管理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统计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管理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
(八)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阿克陶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阿克陶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一)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指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对互联网领域金融风险、地方类金融监管对象进行检测预警;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协调组织处理风险。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阿克陶县本级和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
(十三)负责文电、会务、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保密、信访、值班备勤、民族团结、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
(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先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