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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052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  题  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5 17:43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17:43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按要求发布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akt.gov.cn),可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1楼,邮编:845550,电话:0908-57225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阿克陶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对执行法规条例公开、质量安全公开、保障性住房公开、房地产市场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目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不断深化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保供(水、气、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3年,住建局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信息72条,其中文件公开15条、执行法规条例公开6条、质量安全公开8条、保障性住房公开8条、房地产市场公开9条、水、暖、气服务26条。对主动公开的事项面向全社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建立依申请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住建局收到1份法律服务机构关于拆迁补偿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经对接县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已依法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核审,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2023年,无规范性文件清理;以政府名义下发的需废止的文件0件;编制《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行政许可本年处理量164个,行政处罚7个,涉及资金21.68万元,行政强制0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抓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定期监测巡查,认真维护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并与政办电子政务科室对接,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内容保障工作,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出现“死链”、“错链”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情况,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各类培训,对上级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信息公开内容简单,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发布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络,来满足常态化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进一步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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