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克州供电公司关于农用植保无人机避让高压线路告知书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76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告知书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12:54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机构 | 国网克州供电公司 |
尊敬的广大农户及农用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
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用植保无人机在农、林业广泛应用。目前,由于农用植保无人机操作不当等原因易发生触碰高压线路事件,导致高压线路损伤和大面积停电,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对于操作人员来说轻者机毁,重者人员伤亡,为确保广大农户及无人机植保机操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和电网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压线路属于重要电力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
二、国务院颁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定为管制空域。请农用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三、农用植保无人机飞行作业时,应避让高压线路法定保护区,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10千伏线路保护区为5米,35-110千伏线路保护区10米,220千伏线路保护区为15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农田地主人有义务对雇用的农用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提醒,注意避让高压线路。
六、农用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飞行规定,飞行前掌握了解作业范围内架空电力线路线路分布,做好飞行区域划分和飞行设定,设定应避让架空电力线路线路保护区域,合理选择起降点和飞行线路,确保飞行时不触碰架空电力线路。
七、发生农用植保无人机触碰高压线路事件,应及时告知供电单位,协助供电单位采取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供电措施,并逐级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如发现农用植保无人机对电力线路造成危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请及时与国网克州供电公司联系,不胜感谢。
国网克州供电公司国网阿克陶县供电公司各站所电力设施负责人联系方式:
输电运检班班长:阿**15349977243
城区供电所所长:麦**18509077008
玉麦供电所所长:穆**13779619279
皮拉勒供电所所长:太**18299702031
加马铁热克供电所所长:玉**13579563383
奥依塔克供电所所长:依**18509079171
巴仁供电所所长:奥**18199723409
白沙湖供电所所长:塔**15894007006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守护电力安全!
国网克州供电公司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