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7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21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处罚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18:13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7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示
1.阿克陶县某出租汽车公司涉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案
处罚事由:阿克陶县某出租汽车公司某起亚牌小型轿车,道路运输证审验到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车辆审验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逾期审验40天,构成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金额: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2.阿克陶县某汽车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案
处罚事由:阿克陶县某汽车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某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审验到期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车辆审验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逾期审验11天,构成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金额: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1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3.阿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处罚事由:阿克陶县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阿某于2024年7月19日驾驶新PT8759起亚牌小型轿车,从阿克陶县友谊小区附近至阿克陶县客运站的运输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金额: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24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4.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处罚事由:阿克陶县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阿某于2024年7月16日驾驶新PT6882起亚牌小型轿车,在喀什市火车站承运四名乘客送至阿克陶县玉麦镇玉麦镇4村,出租车从事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金额: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7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5.祖某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
处罚事由:2024年7月20日祖某驾驶阿克陶县某出租企业新PT9377车辆起亚牌小型轿车,从阿克陶县和谐小区前往阿克陶县农业银行,阿克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祖某存在未取得从业资格整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金额: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24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6.喀什市某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班车未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未按规定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案
处罚事由:喀什市某客运有限公司所属驾驶人员艾某驾驶新Q4F623五座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运班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并招揽旅客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处罚金额: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30日
处罚机关: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