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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1479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4年度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主  题  词 违法案件 公示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9-13 16:54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16:54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序号 处罚文号 被处罚单位(公司)或个人名称 违法类型 违反法律法规 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日期 处罚执行情况 备注
1 陶自然资罚字(2024)8号 某公司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4年1月5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实2023年矿产卫片65302220234K0010号图斑时发现,2016年5月,阿克陶县金砂石碎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喀尔乌勒村范围内占用国有未利用地修建建筑用砂岩破碎加工设备,2019年7月生产破碎建筑用砂岩后堆放在现场,占用土地总面积23997平方米(36亩,其中10亩2017年已经处理),未处理面积26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处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5元进行处罚,17333.33平方米合计罚款86667元(捌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20240129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86667元罚款已缴纳
2 陶自然资罚字(2024)16号 某公司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查2023年土地卫片6530222023092610250023号图斑时发现,2023年9月,新疆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吐热买里村范围内占用国有未利用地修建种植基地看护房,图斑下发面积1.35亩,经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测量,实际占用面积704.31平方米(1.0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进行处罚,704.31平方米合计罚款70431元(柒万零肆佰叁拾壹元整)。
20240311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70431元罚款已缴纳
3 陶自然资罚字(2024)17号 某公司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查2023年土地卫片6530222023110311220044号图斑时发现,2023年9月,新疆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也勒干村范围内占用一般农用地(果园)修建种植基地看护房,图斑下发面积1.87亩,经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测量,实际占用面积628.49平方米(0.94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每平方米按照100元进行处罚,628.49平方米合计罚款62849元(陆万贰仟捌佰肆拾玖元整)。
20240311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62849元罚款已缴纳
4 陶自然资罚字(2024)18号 某公司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查2023年土地卫片6530222023112812180055号图斑时发现,2023年9月,新疆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吐热买里村范围内占用国有未利用地修建种植基地看护房,图斑下发面积1.02亩,经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测量,实际占用面积521.66平方米(0.78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进行处罚,521.66平方米合计罚款52166元(伍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整)。
20240311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52166元罚款已缴纳
5 陶自然资罚字(2024)40号 某公司 越界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7月8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时发现,阿克陶县诚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分公司持有新疆阿克陶县阿克陶镇5村建筑用砂矿1号矿采矿证,擅自超越采矿证开采范围越深采挖建筑用砂资源,经具有勘测资质的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测量,越界开采的土方量为9093.18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1、责令停止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9093.18立方米×10.4元/立方米=94569元(玖万肆仟伍佰陆拾玖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9457元(玖仟肆佰伍拾柒元整)。
20240809 当事人已经缴纳104026元罚款
6 陶自然资罚字(2024)41号 某公司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7月15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巡查时发现,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2024年7月15日修建阿克陶县恰尔隆镇至玉麦镇道路时,擅自在阿克陶县玉麦镇玉麦村范围内采挖建筑用砂资源8687.92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8687.92立方米×10.4元/立方米=90354元(玖万零叁佰伍拾肆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9035元(玖仟零叁拾伍元整)。
20240809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99389元罚款已缴纳
7 陶自然资罚字(2024)42号 某人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7月9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巡查时发现,麦麦提图尔荪·喀迪尔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也勒干村范围内采挖建筑用砂资源1719.27立方米拉运到疏附县和草湖镇,麦麦提图尔荪·喀迪尔供述,拉运建筑用砂资源859.63立方米,拉运8公分以下级配料859.63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建筑用砂资源违法所得859.63立方米×10.4元/立方米=8940元(捌仟玖佰肆拾元整);
3、没收8公分以下级配料违法所得859.63立方米×15.35元/立方米=13195元(壹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4、并处违法所得22135元10%的罚款2214元(贰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20240809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24349元罚款已缴纳
8 陶自然资罚字(2024)43号 某人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7月12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巡查时发现,安外尔·阿卜力米提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依也勒干村范围内采挖建筑用砂资源1479立方米拉运到疏附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479立方米×10.4元/立方米=15382元(壹万伍仟叁佰捌拾贰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1538元(壹仟伍佰叁拾捌元整)。
20240906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16920元罚款已缴纳
9 陶自然资罚字(2024)46号 某人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7月23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接到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转办线索,经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实,2022年8月20,哈帕尔·克热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与阿克陶县塔尔乡库祖村民委员会签订《戈壁料买卖合同》后,在阿克陶县塔尔乡库祖村塔莎古道范围内清理泥石流冲刷下来的建筑用砂资源,拉运到两河口大坝工地,其中18车向阿克陶县塔尔乡库祖村民委员会支付费用4148元;11车165立方米未支付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65立方米×10.4元/立方米=1716元(壹仟柒佰壹拾陆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172元(壹佰柒拾贰元整)。
20240906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1888元罚款已缴纳
10 陶自然资罚字(2024)48号 某人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8月8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巡查时发现,依马木买买提·依马木等6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在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范围内采挖筛选砂金资源1.44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44克×550元/克=792元(柒佰玖拾贰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50%的罚款396元(叁佰玖拾陆元整)。
20240906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1188元罚款已缴纳
11 陶自然资罚字(2024)49号 某公司 无证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8月12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时发现,阿克陶县诚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分公司持有新疆阿克陶县阿克陶镇5村建筑用砂矿1号矿采矿证,擅自超越采矿证开采范围越深采挖建筑用砂资源,经具有勘测资质的新疆天地经纬测绘工程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测量,越界开采的土方量为8524.33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1、责令停止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8524.33立方米×10.4元/立方米=88653元(捌万捌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8865元(玖仟肆佰伍拾柒元整)。
20240906 当事人已经缴纳104026元罚款
12 陶自然资罚字(2024)50号 某村委会 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4年8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阿克陶县巴仁乡库木村村民委员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16年擅自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库木村范围内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2543.33平方米(3.82亩)修建院子和榨油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处理。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5元进行处罚,2543.33平方米合计罚款12717元(壹万贰仟柒佰壹拾柒元整)。
20240903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12717元罚款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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