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11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12:04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12:04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处罚文号 | 被处罚单位(公司)或个人名称 | 违法类型 | 违反法律法规 | 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日期 | 处罚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陶自然资罚字(2023)14号 | 某公司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2年12月15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玉麦镇人民政府对2022年季度卫片6530222022092811040056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阿克陶县阿里屯阿依玛克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专业合作社超越设施农用地审批范围,2022年5月擅自在阿克陶县玉麦镇英阿依马克村范围内占用土地1.09亩修建养殖棚圈,其中占用一般耕地0.62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查处。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30928 |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4)新3022行审11号裁定,由阿克陶县玉麦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物。 | |
2 | 陶自然资罚字(2023)68号 | 某公司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3年10月17日,阿克陶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3年SX6530222023042305110090号图斑通过实地核查发现,2023年5月新疆疆品多滋农业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玉麦镇阿玛希村范围内占用林地226.67平方米(0.34亩)修建西梅种植基地看护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林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处理,226.67平方米合计罚款22667元(贰万贰仟陆佰元陆拾柒元整)。 |
20231103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22667元罚款已缴纳 | |
3 | 陶自然资罚字(2023)76号 | 布某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3年11月24日,阿克陶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3年卫片图斑6530222023052706130135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布艾洁尔·乌斯曼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23年擅自在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喀尔乌勒村范围内占用土地修建养殖棚圈,图斑下发面积0.8亩,建筑物实际面积240平方米(0.36亩)。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处理,240平方米合计罚款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 |
20231220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24000元罚款已缴纳 | |
4 | 陶自然资罚字(2024)24号 | 某乡政府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3年季度卫片6530222023061707080199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阿克陶县巴仁乡人民政府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20年擅自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库尔干村范围内占用存量建设用地2226.67平方米(3.34亩)修建馕厂水泥地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每平方米按照5元进行处罚,2226.67平方米合计罚款11133元(壹万壹仟壹佰叁拾叁元整)。 |
20240301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11133元罚款已缴纳 | |
5 | 陶自然资罚字(2024)35号 | 某公司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4年3月23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653022211100031964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新疆白山永裕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超出土地批准范围,2023年9月擅自在阿克陶县塔尔乡库祖村范围内占用一般耕地53.33平方米(0.08亩)修建员工宿舍防洪挡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一般耕地地每平方米按照150元处理,53.33平方米合计罚款8000元(捌仟元整)。 |
20240510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8000元罚款已缴纳 | |
6 | 陶自然资罚字(2024)37号 | 某村委会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4年4月1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阿克陶县皮拉勒乡恰尔巴格村村民委员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16年擅自在阿克陶县皮拉勒乡恰尔巴格村范围内占用土地2554平方米(3.8亩)修建门面房和水泥地坪(就业基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每平方米按照10元进行处罚,2554平方米合计罚款25540元(贰万伍仟伍佰肆拾元整)。 |
20240507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25540元罚款已缴纳 | |
7 | 陶自然资罚字(2024)9号 | 某农场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4年1月19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3年卫片图斑6530222023061006280139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管理服务中心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23年擅自在阿克陶县托尔塔依农场二队范围内占用存量建设用地553.33平方米(0.83亩)修建厂房。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每平方米按照100元处理,553.33平方米合计罚款55333元(伍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整)。 |
20240607 | 当事人正在补办用地手续,55333元罚款已缴纳 | |
8 | 陶自然资罚字(2024)21号 | 加某 | 土地 | 非法占地 |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查2023年土地卫片6530222023080508200066号图斑时发现,2017年,加沙来提·克里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恰勒马艾日克村范围内占用一般耕地340平方米(0.51亩)修建养殖棚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40614 | 非法建筑物已经拆除,土地交村委会管理。 | |
9 | 陶自然资罚字(2024)36号 | 某公司 | 矿产 | 无证开采 | 2024年1月9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联合检查工作时发现,阿克陶县英俊兄弟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新疆阿克陶县巴仁罕铁列克砖瓦用页岩采矿许可证,2023年12月擅自在修建进入矿区范围道路时采挖石膏资源。2024年3月19日,县局和我大队实地检查比对,采挖地点不在采矿证范围内,经具有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测量,采挖石膏矿石的土方量为1909.23吨。 |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909.23吨×27.7元/吨=52886元(伍万贰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20%的罚款10577元(壹万零伍佰柒拾柒元整)。 |
20240524 | 当事人已经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已经缴纳63463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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