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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阿克陶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1852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3年阿克陶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
成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30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 发布机构 县畜牧兽医局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为养殖环节的病死猪,包括生猪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病死猪,但不包括因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的生猪以及死胎、木乃伊胎和流产胎儿。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具体实施病死猪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场(厂)或其他相关企业、组织(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养殖场(户)。

养殖场(户)自行处理病死猪的,补助给生猪养殖场(户)。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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