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通报8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66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现就8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再某提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案
2024年4月,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大数据推送,经核查发现在2023年5月,阿某提将侄女热某森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再某提使用,再某提带着女儿阿某提前往山西省孝义康宁医院冒用热某森的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违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30.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当事人再某提冒用热某森医疗保障凭证就医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再某提退回违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30.4元,并处违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1倍罚款。
二、阿克陶县六家定点零售药店串换药品案
1、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新南药品超市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4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140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2、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颐仁堂医药连锁第二百四十六店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9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999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3、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百家康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28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283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4、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民康颐仁堂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1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716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5、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惠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7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73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6、2024年6月,克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联合交叉检查,发现阿克陶县康民普济堂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3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零售药店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439元,并处违规金额的3倍罚款,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卫生院超量开药案
2024年7月,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卫生院存在超量开药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金额1137.7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对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卫生院给予了行政处罚,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137.78元,并处违规金额的2倍罚款,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