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阿克陶县冰川驾校有限公司等342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408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市场主体 吊销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18:42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19:25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好良好的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的文件要求,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现我局对未按时年报企业进行年报催报。截至2024年8月27日,阿克陶县冰川驾校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公司),阿克陶县阿克陶镇其克尔铁热克农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72户未年报的合作社,上述342家企业、合作社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请阿克陶县冰川驾校有限公司、阿克陶县阿克陶镇其克尔铁热克农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42家企业、合作社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并在7日内向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信用修复;如企业、合作社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咨询电话:09085722901)。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主动补报年度报告或申请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吊销。
联系电话:09085722901
附件:阿克陶县 2024年拟吊销342户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名单。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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