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家装装修的消费警示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602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家装装修的消费警示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11:37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13:27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多起针对装修行业中侵害业主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针对投诉的问题,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业主注意防范风险,谨防欺诈。
一、多渠道了解装修公司资信
家装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详细了解装修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口碑,实地查看装修公司的专业实力、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尽量“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有资质、有实力的装修公司。理性看待装修价格,不要盲目相信低价、全包的宣传,谨防装修公司以低价为诱饵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二、谨慎交付定金
涉及定金或订金、预付金的消费投诉时有发生。在业主有意向购买家居装修服务时,装修公司都会要求业主预先支付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定金、预付金等。而当业主因装修效果不满意,或质量款式与约定有差异时,经营者往往会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因此,业主应谨慎交付定金,不要轻易相信商家定金可退的承诺,一定要签订规范合同,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按装修进度分期支付装修款
业主支付装修款时要按装修项目完成进度逐项支付,避免一次性支付所有装修款,要待装修工程全面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尾款。同时,不轻信口头承诺、约定,装修款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内容在合同中也应逐一明确、细化。
四、签订装修合同时,明确责任划分
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使用GF—2000—020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合同应明确工程逾期、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符约定等常见的违约责任条款,同时还要约定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赔付金额、赔付期限、赔付方式等条款。施工过程中装修项目有变动的,需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确认后签字。
五、明确合同约定内容
业主在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内容的明确、详细。交付定金签字确认前,双方要以文字形式确定好产品型号规格、颜色(最好以图片形式确认,要是店内样品色,需留存好照片、色号及查看制作效果)、品牌、整体完成效果、全款支付或每款支付时间、交付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切勿在商家的不对等合约单上签字。
六、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在装修过程中,业主要注意对装修现场的监工,检查装修材料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产品品牌、型号相符,防止装修单位偷梁换柱,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拍照,固定证据。及时与装修单位协商解决,或保存合同、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装修过程中,如果发生消费纠纷,业主可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有异议且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