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陶县贯彻落实2024年自治州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219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灾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陶抗震办〔2024〕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阿克陶县贯彻落实2024年自治州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已经阿克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我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
请于2024年6月8日、11月8日前,分别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阿克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和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地震服务中心)。
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张庭发,0908-5725731(传真)
地震服务中心联系人:阿布拉,0908—7655333
阿克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阿克陶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 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阿克陶县贯彻落实2024年自治州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按照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聚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立足“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进一步完善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震巨灾防范应对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切实增强大震巨灾防范应对意识。持续推动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把《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重特大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全覆盖培训,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我县地震复杂严峻形势和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防震减灾救灾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的重要指示精神,密切关注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提前谋划、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防范应对准备不充分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坚决扛起大震巨灾防范应对的政治责任。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将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辖区历史地震案例和年度地震形势,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各部门(单位)要发挥行业部门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行业情况、震情和自身工作职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全面落实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措施,全力化解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检查制度,以实地调研、视频调度、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对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和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压紧压实各乡(镇、中心)和成员单位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立足实际,持续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推动《阿克陶县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陶抗震〔2022〕1号)贯彻落实,认真落实阿克陶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和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优化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县、乡、村分级指挥与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运转高效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进一步完善重特大地震应对机制。制定实施阿克陶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重要指示情况报告的分工方案。针对县内地震多发、频发,以及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易出现“断路、断电、断网”和“断、慢、乱”等各种极端情形、各种特殊复杂状况,健全完善各级灾情获取、会商研判、指挥协调、社会动员和现场保障等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重特大地震应急工作措施清单、应急响应行动清单,细化落实震前准备、震后应对处置的职责分工、应对流程、应急措施和保障措施,确保地震发生后快速、高效、有序应对。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全县落地,切实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助力震后生产生活恢复。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进一步强化军兵地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加强军地、兵地沟通协调、交流交往,打通堵点、难点,建立健全军地、兵地、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应急演练、抢险救援等合作机制,提高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协调联动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铁路、交通、通信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合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人员、装备和救灾物资快速运抵灾区。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商信局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坚持预防为先,强化城乡抗御大震韧性和本质安全
(七)加快重点项目任务实施。按照自治区自治州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和全国地震系统“十四五”援疆方案推动任务落实,推进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实施,及时把成果应用到重大工程选址避让、房屋设施排查整治等实际工作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确保重点项目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各类资金印制地震科普宣传手册和电子科普宣传品,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运用地震构造环境探查成果。配合自治区完成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运用地震构造环境探查成果,积极争取阿克陶县地震活动断层探测项目,逐步掌握大震危险源所在,为防范化解大震巨灾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
(九)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行政许可要求,协同自治区自治州开展涉县重大工程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完善线上、线下抗震设防审批流程,严格抗震设防监管。落实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保新建房屋建筑及公用基础设施符合抗震设防标准,不断提升建(构)筑物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
(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入排查学校、医院、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供电、供气、供水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管线、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地震灾害和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推进动态评估安全隐患,建立更新风险隐患台账,及时采取工程防护等措施实施整治。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的乡(镇、中心)突出城乡老旧房屋风险隐患排查,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预置抢险队伍和设备。加强农村地区的生产辅助用房、自建房等使用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坚决杜绝人员在不安全的房屋居住。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持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进一步压实乡(镇、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落实《阿克陶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工作方案》(陶减办〔2021〕1号),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数据为基础,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和城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对抗震设防不达标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或按规定予以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应采取应急安全措施,不断提升城乡建筑和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抗震能力,提高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设施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突出重点地区,强化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
(十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宏观观测管理制度和异常信息报送制度,积极探索推广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工作模式,稳定壮大地震宏观观测员队伍,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兼职地震宏观观测员,稳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完善短临跟踪和会商研判技术方案,优化联合会商及分区协作会商机制,严密监视跟踪震情形势,及时分析研判强震趋势,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商信局、县文旅局,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三)持续完善应急预案方案。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要针对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易出现“断路、断电、断网”和“断、慢、乱”等极端复杂状况,组织专业力量指导督促本地、本行业结合实际,立足大震巨灾实战应对处置,认真梳理更新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台账,进一步细化完善部门(单位)、乡(镇、中心)、村(社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的应急预案、专项方案以及任务责任和多套保障措施,并抓好各方预案方案衔接。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的乡(镇、中心)及时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准备专项预案、救援力量准备方案、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重特大地震交通、电力、通信、供气、供水、医疗等迅速恢复保障机制,制定完善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抢修保通、重点领域企业的地震及次生灾害防范应对方案和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景区游客疏散等应对处置方案,细化落实应急措施和保障措施,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提供应急保障。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四)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城市周边在严寒、深夜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能造成“断路、断电、断网”和人员伤亡等各种复杂特殊状况,细化实化应对方案和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大震发生后快速高效开展指挥协调、应急联动、力量调动、医疗救治、群众转移安置救助、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水、供暖等抢修保通、救援人员及装备和救灾物资调拨输送等抗震救灾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多方参与的桌面推演、综合实战、群众转移安置和避险疏散等各类演练,以练代训、以练促改、以练备战,切实提升大震巨灾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五)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加大移动指挥、高危破拆、生命搜索救援等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力度,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大日常科目训练和极端情况下的救援能力培训和拉动,加强值班备勤,提升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能力。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基层指挥机构人员和装备,加快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强化交通、电力、通信、工程等抢修保通以及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督促指导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点企业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力量部署,并围绕地震重点危险区前置力量。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对组织性强、救援水平高的队伍予以重点扶持。按照每个乡(镇)约30~50人、每个村(社区)约20~30人规模组建应急力量的经验做法,加强乡(镇、中心)、村(社区)基层自救互救力量建设,强化组织、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基层应急救援实战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六)切实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各乡(镇、中心)立足应对大震巨灾风险实际,加大救灾物资保障投入,按照《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指导目录》要求,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落实财政投入保障,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加强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强化棉帐篷、棉大衣、棉被褥、取暖器、炉灶、燃料等防寒取暖物资准备;加大救灾物资前置代储力度,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应急函〔2023〕61号)要求,持续加强乡、村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乡、村级储备点分别达到200件、50件主要品种救灾物资的储备目标,并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切实增强基层物资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七)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引导。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规范震情灾情信息报送程序,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积极推进建立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多部门联合值守制度。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地震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于可能出现的涉震谣言,地震部门要预先做好方案,新闻宣传部门要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应对,迅速澄清,防止事态升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服务中心、网信办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分工负责
五、坚持服务社会,筑牢地震安全人民防线
(十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避难场所评估指南(试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开展阿克陶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前期研究,为专项规划编制奠定基础。各乡(镇、中心)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建设适应本行政区域内主要灾害事故为主、其他灾害事故为辅、适宜级别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护、使用和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质量,及时上线运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九)加强地震应急服务支撑。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加强危险源、风险源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年度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采集整理各行业部门、居民、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库重大生命线工程及危险化学品厂库、尾矿库等风险灾害隐患点数据,增强快速评估服务应急响应工作效能,推进评估成果在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和抗震救灾实践中应用,提高决策服务技术支撑能力,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和抗震救灾提供科学支撑。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
(二十)深化公众防震避险宣传教育。各乡(镇、中心)、社区加快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基层防震减灾救灾基础。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水平。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丰富宣传作品种类,优化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载体,加强融媒体等多渠道科普宣传,持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地震科普携手同行”、防震减灾科普“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组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县地震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及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