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阿克陶县大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013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文 号 | 陶农字〔2024〕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阿克陶县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为确保2023年阿克陶县大豆专项补贴政策规范有效实施,按照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克州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农函〔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阿克陶县大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2023年阿克陶县大豆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种大豆和油料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阿克陶县农民种粮扩油基本收益,确保阿克陶县2023年大豆种植专项补贴任务能及时精准发放到位,规范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保粮油安全和促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坚持“稳粮、减棉、增饲、强畜、优果”发展思路和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对2023年阿克陶县种植大豆的种植者实行专项补贴,切实释放政府支持粮油生产的有利信号,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扩油积极性,助力阿克陶县粮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不降的原则。为切实保障大豆种植者基本收益,按照大豆300元/亩的补贴标准,对大豆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2、坚持应补尽补的原则。以保障全体大豆实际种植者基本收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各乡镇(场)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发放种植补贴,实现大豆实际种植者“应补尽补”。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合法从事大豆种植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对大豆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三)补贴标准。
大豆按照3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种植地块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与林果的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大豆播种净面积,核定发放补贴。
(二)补贴资金拨付。
根据今年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和大豆种植面积等因素,核定补贴资金。各乡镇(场)应做好补贴对象的信息摸底、采集、维护录入工作,确保补贴受益户一卡通信息的准确性。
(三)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
1、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大豆补贴面积,村(队)全面核实,依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县乡实施方案,在调查核实对象基础信息,符合补贴政策的,经公开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种类、品种、申报面积,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属乡镇(场)人民政府。
2、各乡镇(场)复核,对所辖村(队)所上报的发放清册进行复核无误后,公开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复核后的大豆专项补贴发放清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并将汇总表、发放清册、公示证明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3、县农业农村局在大豆补贴面积核准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审定。符合补贴政策的由各乡镇(场)使用“一卡通”系统录入大豆专项补贴发放清册,由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在一卡通系统向县财政局报送各乡镇(场)站所录入的大豆专项补贴发放清册;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由各乡镇(场)重新调查核实和重新编制大豆专项补贴发放清册。
4、阿克陶县代发金融机构按照县财政局拨入的资金和一卡通发放系统推送的补贴发放数据,将补贴发放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后2日内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发放情况,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补贴对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豆专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大豆专项补贴政策。
(二)做好宣传培训。
要进一步完善大豆专项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大豆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各乡镇(场)引导和协助补贴对象利用“新疆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二维码”,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三)强化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会联合县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场)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大豆专项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大豆专项补贴资金的行为,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绩效考核。
2024年3月1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大豆专项补贴兑付工作,对各乡镇(场)在大豆专项补贴资金工作情况将计入年底绩效评价中。
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室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908-7658062
联系人:布瓦杰尔·阿不都娜斯尔
县财政局农业股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908-5722681
联系人:阿力地亚尔·加克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