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部分空置房屋的拍卖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22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部分空置房屋 拍卖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11:16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11:15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我单位委托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县部分空置房屋,拟定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12:00在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4楼会议室对阿克陶县一批位于阿克陶县慕士塔格东路(帕米尔小区“民富小区”);阿克陶县和谐路(湖滨东区);阿克陶县和谐路(湖滨东区);阿克陶县人民西路(友谊小区);阿克陶县北大街(幸福嘉园小区);阿克陶县江西大道(和谐小区);丽水嘉园小区的住宅房,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报名资料费500元/间,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0日18:00时前,到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4楼)获取拍卖资料。
四、拍卖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建筑面积及土地分摊面积以实际发证为准;
(二)本次拍卖只接受竞买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现场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申请;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竞得人反悔、拒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均视为违约,其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次拍卖起拍价和最终成交价,不含相关税费。
五、公告、报名、预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18:00时前;
(二)预展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18:00时,逾期不予办理,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2023年9月20日18: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划转到指定账户后(以到账时间为准),我公司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报名地点: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4楼);
(四)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其他事宜
(一)保证金账户: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30475101040014054
(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营业室
(三)报名联系电话:1502634646615299520520
(0998)283607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