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46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17:59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17:55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8P6XE4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克州冰川公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7089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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