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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索  引  号 AKT013-2021-000053 主题分类
名        称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主  题  词 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优质服务 先进个人 推荐 成文日期 2021-10-28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8 15:30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函〔2021〕97号)要求,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选的程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服务大厅等13个窗口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推荐对象,拟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王春辉等7名同志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一、全国优质服务窗口拟推荐对象13个: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服务大厅;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天山区分中心;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社会保险中心;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公共就业服务局;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库克西鲁克乡社会保障所;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社会保险中心待遇资格认证服务窗口;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央行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差额备选)。

二、全国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7名: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王春辉;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乌雪特乡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事务所哈勒布亚提·哈比木拉;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西合休乡劳动保障所阿布都西库尔·阿布都热依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戴云龙;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文宇;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阿图什市社会保险中心朱星晓;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斌倩(差额备选)。

对上述拟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991-3689626、3689623。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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