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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就业政策清单及办事指南(个人篇)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998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就业政策清单及办事指南(个人篇)
主  题  词 成文日期 2024-06-14 19:25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06-14 19:51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自主创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流程:个人提交申请资料县人社部门初审经办银行复核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拨付贷款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收入证明。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创业办、阿克陶县文化路551号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908-7621921

2.自主创业补贴。在校及离校5年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劳动力,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

申报流程:个人提交申请资料创业所在地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初审乡(镇、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同意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补贴申请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学籍证明、毕业证(仅在校生提供)、脱贫劳动力证明(仅脱贫劳动力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创业办

咨询电话:0908-7621921

3.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

1)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申报流程:所在企业代为提交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并录入信息平台(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同意拨付资金至企业银行账户企业代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补贴审批表、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参保缴费明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资料。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业务三室

咨询电话:0908-7655106

2)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种类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3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

申报流程:个人按季度或年度提出申请就业所在地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初审,出具《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认定证明》、《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乡(镇、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认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仅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满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仅疆外户籍人员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记录等)、参保缴费明细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业务三室

咨询电话:0908-7655106

4.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毕业后24个月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新疆籍失业青年,可参加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见习人员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按月补发给见习单位。

申报流程:

见习单位的申报和认定。第一步网上申请:注册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线上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县人社部门初审县人社部门实地考察评估后认定备案见习单位申报认定挂牌。第二步窗口验证:用人单位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申请表》、《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县人社局申请见习基地,人社部门实地考察后认定备案。

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申请:申请见习人员访问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入见习岗位申请见习单位选定见习人员填报《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签字盖章扫描上传平台用人单位申请见习补贴县人社部门审核。

见习单位申请补贴: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并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按月或按季度申请补贴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见习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发放见习补贴和岗位补助明细账单、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中心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中,符合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条件之一的,可在所在学校申请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流程:第一步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我要办(办事)个人服务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线办理所在学校初审并公示学校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

第二步窗口验证:毕业生填写《新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所在学校初审并公示县人社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供材料:《新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低保证》复印件或村(社区)出具的低保证明、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残疾人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涵盖毕业当年签章齐全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价或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证明材料(根据自身符合条件,提供相应1类证件证明材料即可),银行卡复印件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业务三室

咨询电话:0908-7655106

6.脱贫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对脱贫劳动力通过有序外出务工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且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劳动者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该政策与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村初审乡(镇)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供材料:《脱贫家庭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外出务工证明;脱贫劳动力证明(内部核查);3个月工资流水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08-7655116

7.一次性交通补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含财政供养人员,由政府部门统一免费组织有序输送的外出务工人员当年不再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当年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超过硬卧的按照硬卧标准补助),交通费实际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标准补助无法提供票据的参考相应路程的火车硬座价格予以补助。其中:疆外不超过2000元、疆内跨地州市(兵团)不超过1000元、州内跨县务工不超过200元的标准。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中心)复审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审核人员身份县人社部门复核备案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供材料:补助对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一卡通)复印件;务工合同或协议(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发放记录或银行流水账单(至少连续3个月)、乘车票据、村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08-7655116

8.夫妻工奖励。夫妻家庭同时以有序形式到其他省市企业就业,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每对夫妻每年给予1000元奖励。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中心)复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确认拨付资金至个人银行账户

提供材料:《夫妻工奖励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外出务工证明;9个月工资流水等。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08-7655116

9.职业培训补贴。对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就业人员、复原转业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政策。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补贴项目中单独或任意组合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3次补贴,享受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报流程:培训机构代为申请,个人免费参加培训。

第一步网上申请:培训机构登录(注册)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培训服务业务申报(开班、结业、补贴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

第二步窗口验证:培训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同意拨付资金至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提交材料: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补贴名单、参训人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补贴协议等资料。

办理地点:阿克陶县公格尔南路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城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908-7655102

▲特别提醒▲: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是劳动者可以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单位(企业)就业的,必须第一时间(最晚次月的20日之前,原则上不跨年办理)到所在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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