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仁姑·艾则孜等12人退休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18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
文 号 | 〔〕陶人社发〔2024〕20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第1条第1项、新社险字〔2009〕37号、新卫基层卫生发〔2016〕8号文件之规定,海仁姑·艾则孜等12人符合退休条件,同意退休。
1.海仁姑·艾则孜1人退休待遇从2024年2月起执行。
2.多来提·卡斯木1人退休待遇从2024年3月起执行。
3.如先姑丽·买买提、张金元、吐达洪·库尔班、库尔班·肉孜、阿米娜·穆萨、江瑞敏、林贵莲、热比古丽·玉素因、海日尼古丽·尼孜买提等9人退休待遇从2024年4月起执行。
4.阿吉古丽·乌热伊木1人退休待遇从2024年5月起执行。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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