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及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整改报告
索 引 号 | AKT012-2018-000246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农业保险 金融 专项资金 整改报告 | 成文日期 | 2018-10-15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0-18 12:38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文件《关于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普惠金融专项资金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材金【2018】45号)的要求,县金融办组织相关金融部门和保险部门对我县2017年-2018年的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及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2018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种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2017年,我县实际到位518.61万元,其中:拨付人保财险393.92万元;中华联合保险124.69万元。
2018年种植业、养殖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正在申请,还未到位。
(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
2017年,我县实际到位118.16万元,其中:拨付邮政储蓄银行78.16万元;拨付农行和信用社2015年差额资金40万元,其中:农行27万元;信用社13万元。
2018年,我县实际到位333.25万元,其中:邮政储蓄银行333.25万元。
(三)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2017年拨付信用社2016年定向补贴资金124.51万元。
2018年无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情况
经各单位核实,暂未发现金融部门和保险部门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级财力困难,有时县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拨付
由于我县收入有限,财力非常困难,导致有时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拖延,未能及时拨付。
(二)实施单位申报不及时
农业保险相关实施单位,申报、申请准备工作不及时,资料不齐全,没有提前完善相关数据内容。
四、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发挥资金应有效益。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拨付程序拨付专项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及时将农业保险及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拨付到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到不截留、不扣留,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2、加强督促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开展工作,及时申报,提前做好资金申请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健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各自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执行状况进行汇报。
阿克陶县金融办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