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成本调查报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0939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成本调查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11:03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11:02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委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对阿克陶县2022-2023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成本进行了测算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测算项目
2022-2023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成本测算。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0年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000万用于投资建设停车场项目(县孵化园停车场、行政大厅停车场、美食街停车场、白山路停车场、迎宾大道停车场共计车位829个),2021年阿克陶县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阿克陶县公共停车场,该公司目前管理的停车场有22个,总停车位有2396个,其中标准化停车场有4个(一个还未投入使用,原因疫情期间改为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材料仓库),1个大型车辆停车场,现有保安12名,1名停车场管理人员。
丽水嘉园小区地下车库由克州二建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约2169万元,地下车库面积6699.99平方米,其中地下车位105个,车位面积5921.83平方米,储藏室778.16平方米。
三、成本测算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新发改规[2024]3号);
(六)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说明。
四、成本测算程序
(一)发放成本测算通知书。2023年9月13日,给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成本测算通知书,并对测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报送资料。2023年10月17日,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发改委报送单位基本情况、贷款合同等相关成本资料。
(三)资料初审。2023年10月31日,完成资料初审。
(四)实地审核。2023年10月31日,价格科听取了项目单位的汇报,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相关资料进行实地审核、取证,资料不全的,要求项目单位进行补充。
(五)集体审核。2023年11月16日,发改委对成本测算数据进行集体审核,会议一致通过了本报告中的定价成本。
(六)征求意见。2023年11月16日,价格科起草《定价成本测算意见告知书》,及时向项目单位征求意见。
(七)出具成本测算报告。
五、成本测算情况及理由说明
2021年4月28日阿克陶县发改委、住建局对阿克陶县迎宾大道大型停车场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暂定收费标准,由于疫情影响2021年-2023年4月停车场几乎没有正式运营,不能真实、客观反应成本,根据2022年9月-2023年9月停车场支出情况进行测算,出具成本测算结果。
(一)公共停车场成本测算情况
1.核定13名人员工资(包含养老统筹、伙食补贴、法定福利)合计35.78万元。其中:管理人员1人×6612.8元/月×12月=7.94万元;保安12人×1933元/月×12=27.84万元,合计35.78万元/年
2.电费2万元/年
3.通信费1万元/年
4.停车场绿化用水水费1.4万元/年
5.专项债2000万利息68.81万元/年
6.专项债2000万20年本金100万元/年
7.固定资产大修费(停车系统维修养护、停车位划线人工费等)31.22万元/年
全年支出合计240.2万元/年
(二)地下停车场成本测算情况
1.核定1名人员工资2.4万元/年
2.电费0.41万元/年
3.网络费0.012元/年
4.消防维保1.18万元/年
全年支出合计4万元/年
六、服务量等审核结论
据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公共停车场车位829个,丽水嘉园小区地下车库105个车位计算。
七、成本测算结果
测算结论: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费7.9元/天/个;地下车位服务费31.78元/个/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坤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克州二建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成本资料完成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成本测算的工作人员与项目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定价机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