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克州第一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阿克陶县)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35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环境违法 典型案例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10:46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21:11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
2024年1—5月,克州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信访举报、联合执法、执法大练兵等方式,查出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现公布2024年第一批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将阿克陶县域内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某公司未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的信访举报奖励案
案情简介:
根据信访投诉,2024年1月25日,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核查信访反映问题。通过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实地检查,发现阿克陶县某公司在生活区建设矿石堆放场,堆存30000吨铁矿石,未建设围挡,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场区道路未采取洒水降尘,举报属实,根据《克州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500元奖励。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阿克陶某公司未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行为立案调查。
查处情况:
阿克陶县某公司未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于2024年3月4日对阿克陶县某公司处以31700元罚款。
案件启示:
通过加大生态环境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通过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倡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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