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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1253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文        号 陶政办发〔2024〕1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226号)等相关规定,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委、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予以调整。


附件: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其他内容
1 调整阿克陶县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 县发改委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二季度
2 《阿克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县自然资源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三季度
3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县发改委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四季度
4 制定阿克陶县前期物业费 县发改委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四季度
5 调整阿克陶县农业灌溉用水价格 县发改委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四季度
6 阿克陶县水网建设规划 县水利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执行和调整 四季度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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