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1859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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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2-05 13:22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13:22 |
发文单位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
性规范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国务院、自治区相继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各个步骤和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通过推行目录管理制度,可以把决策范围具体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制定的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决策机关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制定的过程
2023年1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启动《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向各乡(镇)场和政府各部门发布意见征集,经县司法局研究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和研究论证,最终形成《目录》。
四、主要内容
《目录》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9项。分别是阿克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化和2035年远景纲要中期调整、阿克陶县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阿克陶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阿克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及方案(2022-2025年)、阿克陶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阿克陶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阿克陶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阿克陶县2023-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方案。
政策解读主体: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陈俊华(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日常解读人:贾栋山(文秘信息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0908-572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