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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0471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
主  题  词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18:32
发文单位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2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并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和《自治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克政办发〔202233号)精神,要求202210月底前各县(市)、乡镇(街道)组织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和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会同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起草了《阿克陶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26家部门(单位)认领全范围内实施(含初审、受理、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3项,编制形成《阿克陶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三、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承接中央层面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梳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动态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阿克陶县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同一事项在全州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四、重点任务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明确清单编制责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自治区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结合阿克陶县实际,梳理由中央层面设定的需在阿克陶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6项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编制形成《阿克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详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2.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要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事实依据等基本要素。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3.做好清单调整和衔接。上级清单做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当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确保同步更新。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4.完善事项实施规范。对照国务院、自治区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阿克陶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编制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同时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5.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要向社会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6.加强清单实施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7.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与行政许可对应的监管事项,应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8.厘清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许可事项委托的部门,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对多部门联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联合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履行监管职责,实施综合监管。对有争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9.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于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10.强化线上线下融合。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许可管理系统汇总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单事项检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留言等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和开展监督,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督问责。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主动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宣传,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及时将审核通过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服务渠道予以发布更新。对实施清单管理、改革创新许可实施方式、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意义、主要做法及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