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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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阿克陶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县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及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制定疆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阿克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阿克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4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本年支出24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2019年度本年收入24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度本年支出24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4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44.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44.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218.7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1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9.56万元、津贴补贴120.90万元、奖金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18.75万元。
公用经费5.80万元,包括:办公费3.71万元、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53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无新增购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未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无公务接待。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1万元,比上年增加5.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