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阿克陶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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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阿克陶县委的领导和克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130人,其中:在职人员7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2人,聘用制书记员19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克陶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06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6万元,降低7.16%,主要原因是:2019年绩效奖励经费收入减少。本年支出1994.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万元,降低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购买执法车辆3台款项未支付。
2019年度本年收入206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05万元,占96.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8.48万元,占3.31%。
2019年度本年支出19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23万元,占78.36%;项目支出431.68万元,占2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00.05万元,与上年相比,降低46.38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93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3万元,降低0.38%,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款项支出使用的是援疆资金,未使用财政拨款收入。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932.83万元,决算数2000.05元,预决算差异率3.4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收入调整,人员增加19名聘用制书记员,人员调资、奖励性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32.83万元,决算数1935.73元,预决算差异率0.1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收入调整,人员增加19名聘用制书记员,人员调资、奖励性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5.7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501 行政运行1356万元;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29.34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2.34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8.05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5.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7.4万元、津贴补贴719.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万元、住房公积金97.5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4万元、退休费26.22万元、抚恤金23.77万元、生活补助23.18万元、医疗费补助20.99万元、奖励金0.68万元。
公用经费28.11万元,包括:办公费26.11万元、差旅费2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6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路途遥远,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625%,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路途增加,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车维护维修费及油料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1.93万元,决算数1.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8.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费用,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新增购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1.93万元,决算数1.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8.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费用,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9.06万元,减少88.6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商品服务支出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3539.89(平方米),价值2943.05万元。车辆18辆,价值299.6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34万元。
第一个项目是“访惠聚”活动经费,涉及资金2.3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困难家庭实际困难;二是开展脱贫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脱贫致富的本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牧民接触新技术难,需要新技术普及;二是科普工作从青少年做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访惠聚”工作经费使用,用于学习和宣传;二是大力开展“访惠聚”活动。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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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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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结余“访惠聚”工作队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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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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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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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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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34 |
2.34 |
2.34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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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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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2.34 |
2.34 |
2.34 |
—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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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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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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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资金用于阿克陶县玉麦乡玉麦村,补充该村公用经费、访贫问苦等活动支出2.3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访惠聚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增强农民感恩意识。 |
该项目资金用于阿克陶县玉麦乡玉麦村,补充该村公用经费、访贫问苦等活动支出2.3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访惠聚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增强农民感恩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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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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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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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扶贫活动(次) |
≥3 |
3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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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扶贫培训(次) |
≥2 |
2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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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活动实施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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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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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专项经费(万元) |
2.34 |
2.34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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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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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脱贫攻坚 |
有效推进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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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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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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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100% |
100% |
2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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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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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