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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补充)

来源 阿克陶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2-04 16:07 阅读

一、2018年阿克陶县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州委十条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一般性行政支出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等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费,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2018年阿克陶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49万元,同比下降4.2%,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737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阿克陶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阿克陶县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阿克陶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阿克陶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

附:名词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指为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符合车辆配备标准配备的,用于各类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其他车辆:指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教护车、大中型客车辆、载货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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