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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告知书

来源 阿克陶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4-06-07 18:09 阅读

广大购机者:

为更好地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宣传,强化农机购置与应用政策的落实,现将有关阿克陶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如:农民个人、外地人来我县承包土地,具有土地承包合同,在阿克陶县域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材料)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不超过3台,配套农具数量不限,但同一品目的农具不超过3台;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联合收获机不超过10台,配套机具数量不限。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对于上年超录部分的优先使用下年年度资金进行兑付,兑付标准按照上年标准执行。

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1、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补贴机具经销商机构、也可以是生产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我们没有规定具体品牌、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喀什、乌鲁木齐、阿克苏等地都可以。)

注意三点:

一是购置的农业机械需在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经销商必须提供获得部级或省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机架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内容清晰、字迹工整)。二是选择的农机经销商须取得《自治区农机经营技术服务合格证》,并由生产企业确定其经销该补贴产品资格(可以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三是购机时必须要向经销商索要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不能及时出具发票的经销商将视为无从事补贴农机产品销售资格,不能在该经销商处购买农机,否则无法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补贴资金申请(先购后补)

农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购机发票;

外地户口: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购机发票、土地承包证明、暂住证。

合作社:携带开户银行信息、购机发票、营业执照、法人户口本、法人身份证。

各乡(镇、场)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会同村委会组成核实组。先报名,领取填写克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核实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盖章,公示7天后由购机者自己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APP中申请,然后再由乡镇负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人员将《审批表》上报县农机购置办。

3、补贴机具核实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再审核(见人、见机、见票),包括核对机具铭牌、发票等,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资金申请表》,等待系统自动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受益户兑付名单上报县财政局。

4、补贴资金兑付

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财政局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批意见,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卡(农民)。

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未兑付原因。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由于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紧张原因,导致购机者补贴资金未按时发放,广大购机者,2024年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914万元即将下达,我们计划兑付2023年7月14日之前购买的农机具,2023年7月14日之后购置的农机具等下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后,我们及时将补贴资金予以兑付。

请广大购机者收悉!

特别说明: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资金到位后按照资金额度对上一年度超录部分、优先申报、资料完备、程序合理购机农户进行补贴。

2、按照此次下达国家专项补贴资金额度,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兑付2023年7月14日之前购买的农机具。

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现发表声明,请2023年7月14日之后已购买的购机户做好前期准备资料,待下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及时告知乡镇场农机购置补贴负责人,由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负责人及时告知各购机户,并将补贴资金予以兑付。

4、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的要求,还未购置的购机户将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特此公告!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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