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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克陶县加强和规范征迁工作的公告

来源 阿克陶发布  发布时间 2024-12-30 11:35 阅读

为全面落实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征迁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阿克陶县征迁工作,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征迁补偿相关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公告主要针对征迁工作以来参与征迁工作的群众,通过法定程序,将群众私有的房屋、土地、林木等进行征收。

二、工作任务

1.清查违规享受房屋征迁补偿款的情况。如在征迁工作开展以来在征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存在虚报面积、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恶意分户、隐瞒房屋实际用途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超出其应得范围内的房屋征迁补偿款、安置房屋面积等补偿权益的。

2.清查违规享受土地征迁补偿款的情况。如在征迁工作开展以来在土地征迁补偿发放过程中存在虚报土地面积、提供虚假土地产权证明、将集体土地非法私有化、私自开垦土地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超出其应得范围内的土地征迁补偿款的。

3.清查违规享受林木征迁补偿款的情况。如在征迁工作开展以来在林木征迁补偿发放过程中存在虚报林木数量、将集体林木非法私有化、临时恶意种植扩大林木数量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超出其应得范围内的林木征迁补偿款的。

4.开展清查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征迁补偿款工作。公职人员(含离退休)承包或套用他人名义违规享受征迁补偿款的。

三、工作时限

清查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截止2025年2月1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退还违规所得补偿款,将不再追究其责任,如逾期未按要求退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1.征收办公室监督组:(18160682520)

2.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908-5725539)

五、其他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提供真实有效的问题线索,阿克陶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事项认真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问题将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阿克陶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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