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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082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  题  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5 13:39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13:39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民政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克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制阿克陶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6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ak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克陶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阿克陶县人民东路162号,邮编: 845550,电话: 0908-5726392。

一、总体情况

阿克陶县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阿克陶县民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在县人民政府网民政局板块公开或更新的信息总量230条,其中:公开文件19条,执行法规条例11条,社会救助122条,养老服务76条,内设机构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阿克陶县民政局未收到社会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三审三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安排两名干部专门负责信息公开事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对于公示的每条信息严格把关,做好“三审三校”前置审查工作,填写“三审三校”签发表,逐级进行审查,做到不碰信息公开红线,守护信息安全。三是规范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本单位牵头制定下发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以政府名义下发的需要废止的文件0条。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了《阿克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所需资料、申请方式等,以及不予公开范围等,及时在“文件”栏目进行长期公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人民政府网的民政板块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对负责的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以及文件、执行法规条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安排专人每月进行更新维护,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提高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为确保信息安全,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历年发布的信息逐条进行梳理、校验,未发现我局负责的栏目中存在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阿克陶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一是人员保障方面,由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抓落实,各相关科室积极予以配合,固定两名专人常年负责信息上传和报送工作;二是设备保障方面,调剂一台运行速度快的办公电脑用于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办公效率;三是做好内容监管,经局领导、科室长、信息撰写人员仔细审阅、层层把关,确保无敏感涉密信息后,方予以公示,我局全年无违规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多为规定内容,创新性不足,不能全面反映我县民政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围绕全县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升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阳光民政。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规范、全面公开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事项办事程序、执行情况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正确理解民政政策,督促各乡(镇)长期公示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等资金发放表、举报投诉电话等,拓宽群众获取信息途径,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克陶县民政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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