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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079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  题  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5 13:19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13:19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克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6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ak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党政办公室,地址: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7组,邮编: 845550,电话: 0908-57225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奥依塔克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2023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阿克陶县贯彻落实<2023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聚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及时公开全镇基本概况、政府班子成员基本信息与分工情况、党务政务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积极主动对接县政办,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全年通过镇村两级公告公示栏、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平台等公布机构设置、班子成员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集中采购信息、项目信息、应急预案、民生保障等信息共计100余条。其中:项目建设信息2条,疫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条,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发放、临时救助、大病救助、残疾两项补贴、地力补贴等民生保障生活补贴发放信息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修订并公开奥依塔克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程序与受理责任,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对奥依塔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人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奥依塔克镇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年未有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三是按照上级政府工作要求及自身建设实际,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上级来文及时登记、呈批、归档,对要求废止的文件进行自查,202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解读0次,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按照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坚持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奥依塔克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形成《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确保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方式、申请处理、申请注意事项及收费标准等,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奥依塔克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冰川下的奥依塔克镇官方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外部公示公开栏及时公开奥依塔克镇日常工作信息。一是及时公开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篮球赛、红歌比赛、重大节日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共20余条。二是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发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排查、演练,进行节日慰问,日常工作部署、推进、表彰会等20余条 。三是规范建设镇村两级大院信息公示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中进行考核。围绕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名,严格落实“AB岗”制度,保持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工作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虽然结合奥依塔克镇实际,及时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但落实不够严格,部分公开事项未及时公开,公告公示栏张贴的公示事项未登记存档。

(二)改进措施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将奥依塔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26个重点领域清单等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与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知晓率、参与率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对各分管领导、各办公室主任再次加强培训,明确公告公示栏公告事项张贴流程,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安排一名党政办公室干部,每日检查公告公示栏是否有未登记存档的公示事项,如有,及时联系张贴办公室做好登记存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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