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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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三)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县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侵权”、读职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七)依法对本县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八)对本县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九)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十一)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021年度本年收入131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万元,增长4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阳光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援疆资金增加。
本年支出127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9.38万元,增长32.03%,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阳光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援疆资金增加。
2021年度本年收入131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9万元,占94.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7.93万元,占5.18%。
2021年度本年支出127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29万元,占76.16%;项目支出303.97万元,占23.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8.29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本年阳光工资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财政拨款支出123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21万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是:本年阳光工资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993.96万元,决算数1242.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05%,主要原因是:本年阳光工资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93.96万元,决算数1230.0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76%,主要原因是:本年阳光工资增资、上年结转的涉密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支出、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0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876.46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45.29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83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7.5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7.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9.93万元、津贴补贴447.51万元、奖金4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13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2万元、退休费14.95万元、抚恤金33.45万元、生活补助0.19万元。
公用经费13.93万元,包括:办公费0.4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3.46万元、取暖费7.68万元、差旅费0.16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专用材料费0.08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节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3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节约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54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节约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54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节约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1年度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3万元,比上年减少42.48万元,降低75.31%,主要原因是:压缩资金,节约经费。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593.72(平方米),价值733.03万元。车辆10辆,价值196.7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越野车3辆,价值79.76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辆,价值20万元;其他车型6辆,价值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本年度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本年度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