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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阿克陶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02 17:39 阅读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阿克陶县机构改革方案》(克党室字〔20193号)和阿克陶县委办公室、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阿克陶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陶党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是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阿克陶县林业和草原局牌子。

    第三条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起草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督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等。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的配套政策。组织人员调查、裁定县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执行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贯彻执行国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拟定阿克陶县有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阿克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阿克陶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阿克陶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阿克陶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并拟订和实施阿克陶县有关地方性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八)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

   (九)负责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线、桥梁、涵洞、绿化等各类项目的规划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阿克陶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阿克陶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阿克陶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拟订县域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湿地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县建设规划;组织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认真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下发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依法组织、管理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执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林业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林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县有关林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县林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果业的生产经营、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十七)承担全县草地资源动态监测、草地资源调查。负责全县地合理利用和改良技术推广;负责提高草地生产力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草业科学技术和饲料技术咨询,基层人员及农牧民培训;参与国家、自治区的草业开发和饲料加工项目的实施工程技术指导检查、监督;负责改良草地、牧民定居、牧草种子进行监督;负责草原鼠害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统一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完成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主要工作的协调和政务督办;负责公文流转、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局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规则的制定;牵头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起草阿克陶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测绘管理、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牵头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精神文明建设、信息、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史志的编纂和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土地、矿产和测绘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审查土地、矿产重大违法案件,研究解决土地、矿产执法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矿产和测绘监督检查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负责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宣传、教育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固定资产和资金管理;承担和参与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征管,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其他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组织拟定系统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

   (二)综合管理室

地籍、林政(不动产)工作。负责城乡地籍和地政管理工作,报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出资料的管理和应用参与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审核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利用工作。负责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定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城镇土地和农用地的分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评测;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行动态监测,规定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办法,拟定阿克陶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执法工作;组织编制、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工作。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编制和实施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方案、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储备库工作;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用地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拟定有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阿克陶县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分类计划的实施依法协助收缴有关土地征收征用的费用会同有关部门报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定额标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调查、协调、监督工作。自然资源功能区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依法调处地质矿产勘查权属争议、纠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工作。

地质矿产勘测工作。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矿山储量、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负责阿克陶县探矿、采矿权的登记及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参与地质勤查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地质矿产勘查活动;负责采矿权市场管理;统计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自治区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负责阿克陶县矿产资源补偿费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
   
绿化委员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其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民义务植树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检查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绿化合格”单位建设工作和“花园式”单位上报初审等绿色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绿化评比表彰工作;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系统)绿化动态、信息,汇总统计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的各项成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研究和解决绿化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负责向上级绿化委员会报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国土绿化的开展情况。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拟定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县的申报工作。

规划测绘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阿克陶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已知保护规划。

    第五条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将阿克陶县城乡规划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阿克陶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阿克陶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实有人数74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4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和综合管理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627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36.99万元,降低30.3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相应减少。本年支出6699.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34.04万元,降低21.4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627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0.56万元,占74.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13.12万元,占25.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66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6万元,占11.73%;项目支出5913.64万元,占88.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6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7.99万元,降低38.3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支出464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13.33万元,降低39.3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相应减少。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26.49万元,决算数6273.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41.5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新增:(1)布伦口铜矿选矿厂尾矿渣(一般工业固废)异地填埋项目一期;(2)214省道(火车站——托塔依加气站)两侧绿化带及旧房拆除项目;(3)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4)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林果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森林抚育;(5)自治州支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阿克陶县特色林果加工厂建设项目;(6)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7)恰尔隆乡麻扎窝孜村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26.49万元,决算数6699.2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39.4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5.5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03万元;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98.12万元。

2110804退牧还草工程建设40万元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万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4.13万元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313.3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与草原支出395.06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0.86万元

2130505生产发展630.97万元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977.87万元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35.29万元

2200101行政运行704.68万元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385.44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3.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50.52万元、津贴补贴195.71万元、奖金12.62万元、绩效工资14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5万元、住房公积金53.15万元、抚恤金2.06万元、生活补助33.7万元、退休费22.52万元。

公用经费19.63万元,包括: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1.18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2.85万元、邮电费2.35万元、差旅费1.86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劳务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75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75.93%,主要原因是:车辆年数时间长,修车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安排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75.93%,主要原因是:车辆年数时间长,修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修车、车辆保险。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75万元,决算数4.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一直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75万元,决算数4.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无差异率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万元,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多工作量大,业务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单位共有房屋5134.12(平方米),价值727.9万元。车辆9辆,价值132.5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合计66.69万元;越野车1辆,合计18万元;其他用车4辆;,合计47.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72.08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顺利实施,及时发放人员类补贴;二是保证自然地质灾害项目有序开展,防治自然灾害发生;三是资源管护员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公益林区生态林环境改善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改善森林结构,有利生态安全,持续发挥生态作用;四是全面了解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二、通过本次部门绩效评价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为今后类似项目的长效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因素影响,导致资金没有及时支付;二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仍低,监测网络体系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单位工作点的实际和业务的特点,制定出台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预算和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今后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及时监控,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使用,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5.44

355.44

260.34

10

73.2%

7.3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55.44

355.44

260.34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41.18万亩国家公益林的管护,护林员的工资,开展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和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经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和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和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41.18

41.18

5

5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人数(人)

48

48

5

5

全年开展专项调查和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次数(≧)

2

2

5

5

质量指标

有害生物检测调查覆盖率(≧%)

≧90%

≧90%

5

5

时效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0%

10

10

成本指标

国家级管护员补助资金(人/元/年)

72800

67765

10

8

由于一部分资金暂未未到位,所以暂未支出,等到资金到位及时支出。

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补助(元/年)

60000

0

10

0

由于一部分资金暂未未到位,所以暂未支出,等到资金到位及时支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员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48

≧48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国土绿化环境,改善水土流失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与修复,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国家级管护员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75.3244429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5

295

0.00

10

0.0%

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95.00

295

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资金用于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分修复面积3000亩,封山育林3500亩的项目任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分修复面积3000亩,封山育林3500亩的项目任务。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人工造林面积(亩)

≧1000

≧1000

5

5

数量指标

完成退化林分修复面积(亩)

≧3000

≧3000

5

5

数量指标

封山育林面积(亩)

≧3500

≧3500

5

5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80

≥8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80%

≧8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按期开工率(%)

≧90%

≧90%

10

10

成本指标

人工造林补助标准(元/亩)

800

0

5

0

由于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成本指标

退化林分修复标准(元/亩)

600

0

5

0

由于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成本指标

封山育林补助标准(元/亩)

100

0

5

0

由于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化林木结构,改善受益群众生活环境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5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7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2

272

226.30

10

83.2%

8.3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72.00

272

226.3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0.8万亩的森林抚育,7.4万亩的林果黄刺蛾防治,1万亩林果食心虫防治等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业有害病虫害防治,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与修复,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林业有害病虫害防治,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与修复,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0.8

0.8

5

5

数量指标

林果黄刺蛾防治面积(万亩)

7.4

7.4

5

5

数量指标

林果食心虫防治面积(万亩)

1

1

5

5

质量指标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0%

10

10

林业有生病虫害防治率(%)

≧90%

≧90%

10

10

时效指标

森林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0%

10

10

时效指标

林业有害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0%

10

10

成本指标

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元/亩)

100

50

5

2.5

成本指标

林果黄刺蛾防治(元/亩)

7.02

5

5

3

成本指标

林果食心虫防治(元/亩)

140

120

5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林木管护结构,实现资源有效培育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林业生态环境与修复,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持自然生态系统

有效保持

有效保持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91.8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新疆阿克陶县克孜勒陶乡喀尔乌勒北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60

360

145.44

10

40.4%

4.0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60.00

360

145.44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新疆克孜勒陶乡喀尔乌勒北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

实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防治新疆克孜勒陶乡喀尔乌勒北泥石流灾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精度等同或超过1:5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重点区域

1个

1个

15

15

质量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覆盖率

≥85%

≥85%

15

15

时效指标

按时编制并启动2020年实施方案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360万元

145.44

145.44

10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较过去5年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2次

≥2次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较过去5年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88.0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新疆中巴公路奥依塔克镇-布伦口段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项目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

600

240.00

10

40.0%

4.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0.00

600

24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新疆中巴公路奥依塔克-布伦口段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开展工作区高分辨率光学遥感解译(分辨率不低于0.5米)与地面核查验证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及孕灾地质条件,开展地质灾害地面调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分布、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判识地质灾害隐患特征,分析成灾模式,提出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方法,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建立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实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开展工作区高分辨率光学遥感解译(分辨率不低于0.5米)与地面核查验证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及孕灾地质条件,开展地质灾害地面调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分布、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判识地质灾害隐患特征,分析成灾模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精度等同或超过1:5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4357.68平方公里

4357.68平方公里

10

1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覆盖率

=80处

=80处

5

5

数量指标

斜坡单元

≥233处

≥233处

5

5

数量指标

承灾体

=8组

=8组

5

5

数量指标

落实实验

≥95%

≥95%

5

5

质量指标

项目检查验收合格率(%)

≥95%

≥95%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编制并启动2020年度实施方案

=100%

=100%

5

5

项目完成时效(月)

=3月

=3月

5

5

成本指标

控制投资额(万元)

600万元

240万

10

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2次

≥2次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及孕灾地质条件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8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中央基建

主管部门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实施单位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0

250

0.00

10

0.0%

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50.00

250

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草原保护等工程规划,实施营造林,退牧还草等措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天然林资源保护,草原保护等工程规划,实施营造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退休林修复面积(亩)

≧3000

≧3000

10

10

数量指标

完成封山育林(亩)

≧5000

≧5000

5

5

数量指标

完成人工造桥木林(亩)

≧1000

≧1000

5

5

质量指标

任务完成率(%)

≧70%

≧70%

5

5

项目检查合格率(%)

≧80%

≧8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月)

12

12

5

5

成本指标

封山育林中央补助标准(元/亩)

100

0

5

0

由于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退休林修复中央补助标准(元/亩)

500

0

5

0

由于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人工造桥木林中央补助标准(元/亩)

500

0

5

0

由于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预算执行率为0%,出现了偏差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扶贫工吸纳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等社会指标完成率

≧80%

≧8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国土绿化环境,改善水土流失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与修复,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5%

10

10

总分

100

75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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