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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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司法考试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参与法学调研工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承担审查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场、社区)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登记备案,并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七)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八)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指导、监督县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协调执法矛盾争议;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指导、协调全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阿克陶县司法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阿克陶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阿克陶县司法局本级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法宣股(阿克陶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阿克陶县司法局下设派出司法所12个。
2020年度本年收入81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68万元,降低26.6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业务范围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也减少;二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减少。本年支出107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60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度使用完毕,因此支出增加。
2020年度本年收入81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99万元,占91.3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50万元,占8.70%。
2020年度本年支出107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49万元,占57.22%;项目支出457.84万元,占42.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9.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0.99万元,降低30.2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单位业务范围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也减少;二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1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1.06万元,增长42.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度使用完毕,因此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79.92万元,决算数739.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4人,因此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存在差异。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79.92万元,决算数1014.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0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的项目经费在本年度使用完毕,因此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存在差异。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1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507.61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36.89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20.9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8.68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8.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9.35万元、津贴补贴28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37.34万元、退休费12.63万元、生活补助5.71万元、奖励金0.03万元。
公用经费7.32万元,包括:印刷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9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一些接待费尚未支付,因此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0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10.49%,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的情况下厉行节俭,减少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车维护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91万元,决算数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厉行节俭,减少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因此不存在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事宜,因此不存在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91万元,决算数7.9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的情况下厉行节俭,减少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不在财政预算之内,因此不存在差异。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0年度阿克陶县司法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万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降低49.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范围缩小。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118(平方米),价值481.80万元。车辆13辆,价值114.2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57.84万元。此部分内容不便于公开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不便于公开说明。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不便于公开说明。下一步改进措施:不便于公开说明。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