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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支柱产业作用加快推进新疆由畜牧大区向强区转变——《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索  引  号 AKT021-2020-000049 主题分类
名        称 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支柱产业作用加快推进新疆由畜牧大区向强区转变——《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主  题  词 振兴 支柱产业 新疆 畜牧 畜牧业 成文日期 2020-07-07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0-07-07 16:43
发文单位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网站 发布机构 畜牧兽医局

2020年4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207号),现就《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意见》的目的和意义

畜牧业是新疆传统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新疆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疆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保障畜产品供给、带动农牧民增收脱贫、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疆畜牧业资源优势挖掘产业潜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新疆由畜牧大区向强区转变,自治区组织相关部门在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研究完善的基础上,结合贯彻2020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一产上水平的具体行动,对促进我区畜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构建全产业链、带动一二三产互促融合发展,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7个部分,共27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区域定位。第二部分为实施五大振兴行动即,实施肉羊增产、奶业振兴、肉牛增产、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家禽及特色产业发展五大行动。第三部分为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主要是做强畜禽种业、发展饲草料产业、加强动物防疫、强化科技支撑四项基础工作。第四部分为提升产业化水平采取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强化品牌建设三项举措。第五部分为推进绿色发展抓好坚持畜牧业生态化发展、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三项工作。第六部分为完善支持政策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环保支持政策、落实完善其他支持政策等四方面支持政策。第七部分为健全保障机制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落实依法治牧、健全考核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意见》对农区、牧区畜牧业发展方向的定位

《意见》按照自治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立足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分类指导,科学定位畜牧业发展方向。

农区以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为总抓手,走“标准化规模养殖增量、产业化集聚发展提质、品牌化拓展市场增效”的路子,加快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北疆及焉耆盆地重点推进奶业振兴和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畜牧龙头企业,打好绿色有机畜产品品牌,打造高标准现代畜牧业产业示范区南疆适度发展牛羊,稳步提升产能,突出发展家禽,扶持发展特色养殖,丰富居民肉食消费结构,巩固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牧区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稳定,“保护利用好生态环境、稳量增效、持续发展”的路子,加快转变传统生产方式,积极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打造新疆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

四、《意见》提出促进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

《意见》提出采取“5433”举措,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5”是以农区为重点,实施五大振兴行动。即:实施肉羊增产行动,五年全区新增800万只出栏肉羊生产能力实施奶业振兴行动,五年全区新增荷斯坦奶牛存栏20万头,新增原料奶产量100万吨以上实施肉牛增产行动,五年全区新增30万头出栏肉牛生产能力实施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五年全区新增150万头生猪外销生产能力实施家禽及特色产业发展行动,五年在南疆地区新增1亿羽出栏肉禽生产能力,在天山北坡新增2000万羽出栏肉禽生产能力,全区新增蛋禽存栏500万羽巩固提升南疆鸽、兔、驴、驼等特色产业,培育南疆畜牧业新的增长点。

——“4”是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做强畜禽种业。实施畜禽种业提升计划,依法保护新疆特有畜禽遗传资源五年牛羊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90%以上,猪禽自主供种率达到80%以上,特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率达到100%。二是发展饲草料产业。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五年全区新增饲草种植面积200万亩其中新增全株青贮玉米120万亩、苜蓿80万亩,新增优质饲草600万吨以上大力发展饲料工业,新增饲料产量100万吨、新增转化农作物秸秆100万吨以上。三是加强动物防疫。依法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地县乡村四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建设,提高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和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稳定基层防疫队伍,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发挥自治区畜牧产业技术体系、行业协会作用,加快畜牧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推动畜牧业生产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加强畜牧业信息化建设。

——“3”是采取三项举措,提升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扶持涉牧龙头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畜牧业,做优做强畜产品加工业,并促进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加工增值空间二是打造产业集群。实施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企业集团构建全产业链,重点打造天山北坡奶业集群、南疆特禽产业集群和北疆有机牛羊肉产业集群三是强化品牌建设。健全畜牧业生产标准体系创建一批有代表的新疆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宣传推介,推进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提升新疆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3”是突出三个重点,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一是坚持畜牧业生态化发展。统筹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施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加强天然草原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优化牧区人、草、畜生产要素配置。二是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行社会化服务,以有效的肥料化利用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实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三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压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行畜产品合格证上市制度,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意见》出台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

《意见》从财政、金融、环保和其他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的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要加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自2020年起,自治区财政新增一定资金,用于提升畜牧业生产供给能力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发挥资金整合效应,《意见》提出,有效整合现有的涉农资金,安排一定比例支持畜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展。解决畜牧业贷款难问题,《意见》提出,对畜牧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为加大各地财政支持力度,《意见》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地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畜牧业发展基金,支持畜牧业发展。

在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方面,为解决畜牧业贷款抵押难、可抵押物范围窄的问题,《意见》提出,开展畜牧业不动产登记工作;拓宽畜牧业贷款质押品范围,推行畜禽活体生物资产质押贷款。为解决贷款利率高、融资贵的问题,《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规模化养殖主体,申请用于购置繁育畜、饲草料等流动性资金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养殖企业基本建设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为提高畜牧业保险保障能力,《意见》提出,扩大养殖保险,开展除奶牛、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品种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申请将肉羊生产畜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家禽、兔、马驼驴等特色险种保险。拓宽畜牧业投融资渠道,《意见》提出,支持重点涉牧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依托股权交易中心培育涉牧企业,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融资。

在完善环保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深化畜牧业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含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对畜禽养殖项目使用清洁燃料的环评审批不做硬性要求,按照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保证规模养殖场采暖需求;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项目和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上养殖项目,不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取得总量指标;粪污经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不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在落实完善其他支持政策方面,在用水用电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落实好饲草料种植、畜禽规模养殖、畜禽屠宰、畜产品初加工(不含肉类熟制品加工)业等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对在农村建设的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企业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在畜牧业用地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将畜禽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上限规定,允许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在牧业机械购置补助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落实畜牧业机械补贴政策,对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畜禽养殖场户购置的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解决畜牧业基本建设执行民用建筑设计标准、成本过高的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并执行畜禽养殖棚圈及附属设施建设地方标准

六、《意见》强化对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的高度,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落实依法治牧、健全考核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强化五级书记抓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像抓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一样,抓好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定期研究谋划畜牧业发展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协调“促畜”工作,督促压实各地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强化部门协同方面,《意见》提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畜牧业发展。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共同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在落实依法治牧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畜牧业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涉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畜牧业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适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在健全考核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落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作为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在营造良好氛围方面,《意见》提出,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各地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畜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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