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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情况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479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情况
主  题  词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情况 成文日期 2023-09-25 11:55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11:55
发文单位 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23〕59号)、《克州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克农函〔2023〕43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8月10日开始2023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培训目标: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高素质农民的战略部署,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育工作水平,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持续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活力增强的良好局面,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鼓励农民参与。通过培育,促使阿克陶县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改善,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的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各乡镇选拔、推送培训人员,要求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农民、女性农民、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培育工作,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社会责任的本土人才。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4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岁,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可放宽至55岁以内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联合开展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

培训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培训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和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训经费标准4000元/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培训经费标准2800元/人,专业生产型培训经费标准2800元/人,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经费标准4000元/人。农民“素质+技能”专项培训标准400元/人。

培训内容2023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700人。专业培训人数2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50人,乡村振兴带头人50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50人,专业生产型50人。农民“素质+技能”专项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500人。通过培训,使我县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务农农民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职业农民队伍总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显著改善,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达到90%以上,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

2023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700人。已完成专业培训人数200人。其中:皮拉力乡15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50人。皮拉力乡11村乡村振兴带头人50人,加马铁力克乡5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50人并发放结业证书。从2023年9月26日开始农民“素质+技能”专项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500人。由在巴仁乡阔洪其村50人,巴仁村50人,阿热买里村50人,萨依巴克村50人,克孜里吾斯塘村50人一共450人圆满结束并发放结业证书。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技能,提高农民自力更生致富能力并提高农民的各种素质,列如:提高养殖种植方面和文化方面的素质。

培训实施部门: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37970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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