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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阿克陶县产业发展引导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33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
名        称 2023年阿克陶县产业发展引导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3-05-20 发布日期 2023-10-25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援疆办关于下达<2023年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的通知》(赣发改鄱湖{2023}226号)精神为确保2023年江西省援建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主要用于阿克陶县中草药种植、收割、设备采购建设等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六次、第七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江西省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江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凝聚人心为目的,把民生工作做实,把发展工作做活、把连心工作做细,扎实推进各项援疆工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对全县套种中药材(小茴香)予以50/亩的扶持资金补助,(由种植户提交申请,村、乡(镇)两级出具相关证明)。

(二对全县其它中药材种植种子采购予以25%扶持资金补助用工予以扶持资金予以补助,(按照采购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用工花名册为依据,企业用工补贴等政策按照现在最新政策(参照自治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务工用工补贴政策)执行社保补贴按最新社保政策执行)。

(三)对全县种植中药材设备采购予以18%的扶持资金补助,(按照采购合同、发票、银行流水为依据)。

对中药材种植基地进行科普、展板、广告牌制作及网络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对我县中药材加工、销售及收购运往内地,参照自治区相关行业运费补贴管理办法,对本年度出疆的中药材产品给予5%运费补贴,按运输实际产生费用运费发票为补贴依据。

三、补助程序

1、制定补助办法,报县援疆中心批复;

2、补助办法公示公告,以发布公示公告起开始计算;

3种植户及企业提交报告到乡镇、由乡镇提交申请到行业部门

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

5、报江西前指备案,拨付项目资金;

6、拨付资金到位。

四、资金来源:援建总资金300万元。

、实施要求:

1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本细则明确的申报流程进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如有复印件则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验。

2、对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政策支持和违反相关承诺的,取消其享受政策支持的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并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申请补贴资金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重大投诉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账目不清,业务档案混乱的。

4、在对申请补贴资料审查过程中存在重大分歧或难以认定的情况下,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可委托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对该公司账目进行审计确认,企业应予配合。

5、若某项申报金额超过该项最高金额,按比例分配,补完为止。

6该方案资金使用情况,解释权归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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