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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175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15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2341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克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要求,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制定《2022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调整农村客运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有关文件精神,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盘活存量、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平稳推进的原则,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道路客运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补贴发放对象

阿克陶县天鹅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来运公交公司、阿克陶县白山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三、补贴资金总额(半年,7-12

按照克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我县共需发放2022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分别为:一级网络车辆数2辆,总客位数14座,实际经营月数0,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0,补贴金额0元;二级网络车辆数176辆,总客位数1776座,实际经营月数339月,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3442,补贴金额1579878元(壹佰伍拾柒万玖仟捌佰柒拾捌);三级网络车辆数37辆,总客位数284座,实际经营月数49,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392,补贴金额194157.6(壹拾玖万肆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农村客运车辆总数215辆,总客位数2074,实际经营月数388月,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3834,补贴金额1774035.6(壹佰柒拾柒万肆仟零叁拾伍元陆角)。城市公交13辆,实际经营月数37月,补贴资金107470.2(壹拾万零柒仟肆佰柒拾元贰角);合计补贴金额1881505.8(壹佰捌拾捌万壹仟伍佰零伍元捌角)⠂⠂具体情况如下:

1、阿克陶县天鹅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一级网络车辆数2辆,总客位数14座,合计实际运营月0个月,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0,应发补贴资金0元。通过核查GPS记录及企业上报资料等信息核实,该2辆车辆长时间未按照规定线路经营,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取消2辆车2022下半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

2、阿克陶县天鹅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网络车辆数125辆,总客位数1118座,通过核查GPS记录及企业上报资料等信息核实,该125辆车辆合计实际运营月204个,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2160,应发补贴资金991440(玖拾玖万壹仟肆佰肆拾)

3、阿克陶县天鹅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三级网络车辆数37辆,总客位数284座,通过核查GPS记录及企业上报资料等信息核实,该37辆车辆合计实际运营月49个,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392,应发补贴资金194157.6(壹拾玖万肆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

4、阿克陶县来运公交公司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数51总客位数658座,通过核查GPS记录及企业上报资料等信息核实,该51辆车辆合计实际运营月99个,全年客位实际经营月数乘积1284应发补贴金额588438(伍拾捌万捌仟肆佰叁拾捌)。

5、城市公交13辆,实际运营月37,每标台每月经营补助款2904.6元,补贴总金额107470.2元(壹拾万零柒仟肆佰柒拾元贰角)。

、发放单位及渠道

油价补贴资金由自治州财政局拨付给阿克陶县财政局,阿克陶县财政局再拨付给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由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以企业为单位发放到所管辖区经营者手中。

五、发放办法

2022年,在交通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已参加2022年审验)、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车辆。

凡属2022年度油价补贴发放范围的车辆,包括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这四种状态车辆,都按照克州交通运输局下发的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车辆实际营运情况,车辆实际全年累计营运天数除30折算成整月后如果有剩余的天数,不足15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含15天)的进整,计算每车油价补贴款;农村客运车辆实际座位和实际营运月核算、城市公交按每标台实际营运月核算。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六、补贴标准

(一)农村客运

20227-12农村道路客运按运行里程线路、燃油消耗、实际经营月数分三级网络发放。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克州辖区内的由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助资金=每经营月每车每客423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克州辖区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克州辖区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助资金=每经营月每车每客位459元。

农村客运级网络:指克州辖区内的乡、镇、村发往本地区的乡、镇、村或克州辖区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三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资金=每经营月每车每客位495.3元。

(二)城市公交:2904.6/月/标台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2904.6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农村客运企业要落实运行行业稳定与健康持续发展的主体责任,提高对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确保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实施。各农村客运企业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做好从业人员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营造良好环境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到位。各农村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申请、公示等工作。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各客运企业根据审核结果,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贴的申请、公示、发放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4、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各农村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信息和补助资金发放登记等档案,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补贴相关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且享受补助车辆应保证完成村村通任务,如出现不按审批的班次、路线运行,在核实后将扣除相应的补助资金。

八、附则

本方案由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解释

本方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7天(含节假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电话或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908-5722206

联系地址: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0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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