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执法
  3. > 正文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175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主  题  词 成文日期 2023-09-19 18:28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0 18:25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位农民工朋友: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退还新疆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1MA7909K69Q)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2021年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建设项目(2#、3#楼)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420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拟退还新疆瑞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3092760583E)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2022年度阿克陶县玉麦镇阿勒吞其村、阿玛希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162102.7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拟退还阿克陶县恒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742201186J)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巴仁乡阔洪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23419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拟退还新疆昌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22MA77YX8Y0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巴仁乡库尔干村安置小区附属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返还缴纳的37408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