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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阿克陶县慕士塔格路180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728759        联系人:孔环琴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司法考试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参与法学调研工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承担审查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场、社区)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登记备案并向县政府提出审查报告,承办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七)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定有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

(八)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拟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指导、监督县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协调执法矛盾争议;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指导、协调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十一)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