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15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助企纾困 政策落实 | 成文日期 | 2022-12-31 15:06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16:11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为全面贯彻落实阿克陶县《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阿克陶县发改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现将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全面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助企纾困。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仅疫情期间(8月-12月)阿克陶县自来水公司为全县20个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水费金额141.28万元;阿克陶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为5户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燃气费金额累计33.55万元;阿克陶县国网电力公司为269个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电费金额121万元。
二、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阿克陶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克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的境内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电子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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