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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索  引  号 AKT001-2020-000051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主  题  词 阿克陶县 人民政府 公布 行政 规范 文件 清理 结果 成文日期 2020-03-23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0-03-25 13:17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931号)要求,阿克陶县人民政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20191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0121日阿克陶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目录见附件1);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目录见附件2)。

二、未列入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三、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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