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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克陶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0233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阿克陶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函
主  题  词 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文        号 陶交提字〔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12:48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吐尔贡·萨迪尔等委员:

阿克陶县政协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提案》(第1号)收悉,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济发展,交通先行。农村公路的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推动公路建设发展,我县将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1.依据《阿克陶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陶政办发[2022])6号),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要求,我县建立了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了乡镇(管理服务中心)级路长职责:对所辖乡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容路貌、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道路损坏等负直接责任,每半月巡查乡道不少于一次。村级路长职责:对所辖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容路貌、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道路损坏等负直接责任,每周巡查村道及村组道路不少于一次。

2.我县现有农村公路护路员、路管员共1000人,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及时清除路面泥土及杂物,垫铺路面坑槽,保持路面清洁,修整路肩边坡,清除杂草杂物,保持路肩平整、坚实,定期疏通边沟、排水沟,安全附属设施等,及时制止、劝阻或上报乱堆乱放违章建筑等破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开展日常巡路巡查工作,发现并制止有损毁公路的设施,影响公路路况、破坏侵占公路行为的情况,立即清除各种障碍,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宣传管理力度,每月对本路段农牧民群众进行公路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加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同时我单位将结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加大对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及时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3.加大对涉路施工的许可审核工作,针对未经许可擅自破坏公路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路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处罚。

感谢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全称: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负责人:唐喜禄

办人:张中龙联系方式:0908-5722206

2023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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