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政协委员提案
  3. > 正文

关于对阿克陶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B)

索  引  号 AKT001-2021-00006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阿克陶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B)
主  题  词 阿克陶县 县政协 第12 答复 成文日期 2021-01-20 00:00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1-01-20 13:01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热依木·沙得尔、多斯买买提·亚尔买买提等8位委员:

你们在阿克陶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建、扩建水渠的提案》(第 12号)收悉,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阿克陶县委下发的责任分工文件要求,阿克陶县各村组1m3/S以下的小型防渗渠工程统一由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目前除毛渠之外水渠项目暂由水利局实施,结合热依木·沙得尔、多斯买买提·亚尔买买提等代表提出意见,我局积极与各乡镇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两上两下”程序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纳入扶贫项目,我局根据扶贫项目库本着从“急到缓”的原则分年度实施。

今后的工作当中,阿克陶县水利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跟项目区乡、村对接,做好项目立项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协调力度,收集工作中意见和存在的问题,一条一条分析解决。确保项目精准落地,推进水利项目顺利实施。

感谢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克陶县水利局

单位负责人:陈双喜

经 办 人:井红艳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