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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克陶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A)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2-00572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对阿克陶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16号建议的答复函(A)
主  题  词 物业 建议 复函 成文日期 2021-02-26 16:06
文        号 陶建建字〔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3-07 16:06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代表

您在阿克陶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6号《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整治物业服务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阿克陶县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监管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全面从严。重点亮明2021年我们抓物管行业的鲜明态度,制定《阿克陶县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确定每月25-27日为月考评曝光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视台、社区主任和物业企业负责人,一个小区一个小区看,一个小区一个小区评。在舆论及考评规模上给物业企业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从考评后选出三家为“优秀物业流动红旗”、三家为“最差物业流动黑旗”,累计3次评为“最差物业流动黑旗”的物业企业,采取邀请社会审计机构对其收支进行审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大体检,费用由企业自担,被评为流动红旗的优先承接等等。

二是高位推动。根据物业条例、物权法等解决物管问题光靠住建部门一家不行,必须多方协调联动,构建大物管格局。检查指导物业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层层传导压力,促使各方压实责任。明确社区、执法、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具体责任,从违章建筑拆除、垃圾清运、破墙开店处理等协调联动各方,各负其责,统筹推进,确保组织有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进行反思,深入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使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任务,把物业管理工作扛在肩上不敢懈怠。

三是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县城各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为确保专项治理成果,治理工作完成后,要注重解决管理责任主体、管理机制问题,促进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由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条件成熟的小区实施物业化管理,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物业公司参与小区管理。规范化后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杜绝出现因收取物业费断水断电行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直至清除物业市场。

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业务费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监督机制,依据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记录,对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买合木提·米曼

承办人:何世国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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