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陶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号提案的答复(B)
索 引 号 | AKT001-2021-00007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克陶县 第9 答复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00:0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18:02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阿西古丽·阿不力米提委员:
您在阿克陶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的第9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在我局备案的各级各类企业共计122家(其中:施工企业23家、监理企业22家、招标代理企业53家、设计企业18家、勘察企业6家),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对备案企业进行系统的监管,同时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局将备案企业统一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系统,届时我局会联合其他行业部门统一对平台中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平台定期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立案侦查检查并进行相应处罚,处罚文件将上传至平台,同时计入企业诚信系统内,届时将有效监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今后,我局将充分利用好平台系统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建筑企业违法行为监督惩治力度,并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纳入企业诚信体系。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买合木提·米曼
承办人:闫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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