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阿克陶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 AKT001-2021-00004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文 号 | 陶政批〔2021〕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理服务中心、慕士塔格城区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为政府制定各项土地政策和调控措施,做好土地估价、土地税费征收和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制定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我县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阿克陶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并于2020年12月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要求,现将阿克陶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布实施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废止。
附件:阿克陶县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主要数据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阿克陶县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主要数据
一、土地定级成果
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统计表
土地级别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合计 |
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
3.9 |
7.46 |
9.95 |
21.31 |
所占比例(%) |
18.3 |
35.01 |
46.69 |
100 |
二、基准地价成果
此次阿克陶县城区基准地价的内涵为:以2020年6月30日为估价期日,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和土地平整),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工业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1.0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各级别内的平均价格。
城区基准地价汇总表
土地级别 用途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商服用地(元/m2) |
600 |
380 |
270 |
住宅用地(元/m2) |
400 |
280 |
220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元/m2) |
220 |
150 |
100 |
工业用地(元/m2) |
200 |
130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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