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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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发生疫情的乡镇、社区(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实施期间
受理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阿克陶县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企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园区初审;
3.企业所在乡(镇、场)、城区服务中心复审;
4.企业所在地的县(市)人社部门认定;
5.企业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提交资料。
五、需要上传的资料
《阿克陶县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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